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中证油气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主协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中证油气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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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华泰柏瑞中证油气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的募集已根据 2024 年 1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中证油气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0 号)注册。
证券简称:油气基金
扩位证券简称:油气 ETF 基金
基金认购代码:561573;基金证券代码:561570。
,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
为人民币。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
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
现金方式进行。
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以上海证券
账户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
倍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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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超过部分须为 100 份的整数倍。投资者
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本基金发售规
模控制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请。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瑞中证油气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4 年
站上的《华泰柏瑞中证油气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途费用]或 021-3878463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券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
在一级交易商的投资人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的
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一级交易商。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
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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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
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
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跟踪中证油气产业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
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
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基
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
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
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
险、技术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存
托凭证的投资风险、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不可抗
力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面临的共同风险如
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外,还将面临存托凭证持有人与
持有基础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发行人
采用协议控制的风险、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存托凭证退市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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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是一种挂钩股票指数的金融衍生工具,带
有一定的投资杠杆,可放大指数的损益;同时,股指期货可进行反向卖空交易。因
此,其投资风险高于传统证券。本基金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控制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
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
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
风险揭示”章节。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
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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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中证油气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简称:油气基金
扩位证券简称:油气 ETF 基金
基金认购代码:561573;基金证券代码:561570。
(二)基金类别: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份额初始面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主协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胡子豪
电话: 021-50531281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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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查询。
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三)基金份额发售机
构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基金自
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发售期期届满后若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下同),自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
则本基金将在 3 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 3 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
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给
认购人。
(八)认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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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份额 M(份) 认购费率
M M ≥ 500 万 1000 元/次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
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 0.50%
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
认购费将用于支付募集期间会计师费、律师费、登记结算费、销售费及市场推
广等支出,不计入基金资产。
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
认购佣金。
例一:某投资人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 1,000 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
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 0.5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0×0.50%=5 元
认购金额=1,000×(1+0.50%)=1,005 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5 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其中: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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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费用。
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例二:某投资人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 100,000 份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产
生的利息为 10.00 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0×0.50%=500 元
认购金额=100,000×(1+0.50%)=100,500 元
总认购份额=100,000+10.00/1.00=100,010 份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500 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如
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10.00 元,则投资者可得到 100,01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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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人同时发售。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超过部
分须为 100 份的整数倍的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申请。
(三)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不分机构和个人)单一账户每笔
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并须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的网上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申请。
(四)发售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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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人开户
(一)本基金的投资人的开户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或基金账户。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
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 A 股账户。
②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办理
开户手续。
(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②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
进行认购的 1 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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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数倍的个人、机构投资人的认购。
六、周日不营业)。
(1)个人投资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人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复
印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
(3)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4)本公司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a) 中国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10429000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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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市世纪金融大厦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102290016484
c)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105290061008
d)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308290003020
e) 兴业银行账户: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340769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309290000107
f) 交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69018010261412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系统系统号: 301301000693
(1)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
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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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日为准。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
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投资人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
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人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
汇款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50103016。
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
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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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二)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
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
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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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
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
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
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
产中列支。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存款利息;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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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法定代表人:贾波
联系人:汪莹白
联系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25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95548-3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胡子豪
电话: 021-50531281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华泰柏瑞中证油气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021)38784638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符合要求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
构,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查询。
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 (010)50938782
华泰柏瑞中证油气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 (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33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33 层
负责人:高超
经办律师:毛慧、薛诗仪
电话:(021)60800909
传真:(021)60800999
联系人:徐宇舟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胡莲莲
联系人:胡莲莲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